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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吉和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光伏材料、表面处理化学品和相关副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前公示
作者:吉和昌            发布时间:2025-10-16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现将本建设项目的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下载链接见下: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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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说明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附件:吉和昌附图附件
附件:吉和昌年产1.2万吨光伏材料、表面处理化学品和相关副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湖北吉和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