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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吉和昌环评信息公示(一)
作者:吉和昌            发布时间:2018-03-30

武汉吉和昌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新能源化学品丙烷磺内酯及3000吨丙烷磺内酯衍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武汉吉和昌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新能源化学品丙烷磺内酯及3000吨丙烷磺内酯衍生物项目

2、项目概要:

建设单位:武汉吉和昌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2.07亿元

建设地点:武汉化学工业区北湖组团内

建设内容: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年产丙烷磺内酯4000吨,特种表面处理化学品脂肪醇醚丙烷磺酸盐2000吨,丙烷磺酸吡啶嗡盐600吨,聚二硫二丙烷磺酸钠盐400吨。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武汉吉和昌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人:杨工

3、联系电话 :027-83526617

4、电子邮箱:44403767@qq.com

5、通讯地址: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江达路特8号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人:谢工

3、联系电话:027-65681126

4、电子邮箱:gimbol@vip.sina.com

5、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501室

四、项目审批部门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通过对建设项目生产过程进行系统的分析,对项目建设后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进行定量计算。

2、对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概况及周边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

3、分析拟建项目在建设期和营运期对地表水、空气、噪声环境等方面的不利影响,并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相应的减缓措施。

4、对拟定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论证。

5、针对拟建项目实施,进行经济损益分析、制定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

6、对有关公众进行调查,了解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7、评价项目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做出结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对武汉吉和昌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新能源化学品丙烷磺内酯及3000吨丙烷磺内酯衍生物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2、征求公众对武汉吉和昌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新能源化学品丙烷磺内酯及3000吨丙烷磺内酯衍生物项目建成后关心的环境问题。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等直接联系。